各職能處室、教學單位:
根據(jù)閩教人(2011)98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條件
1.已報送代表作的高等學校教師、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教師(初級)人員。
2.評審條件和辦法仍按閩教職改(1997)010號、閩教職改(1998)012號和省相關系列文件規(guī)定。
3.申報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截止時間2011年12月31日。
4.申報教師系列應具備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5.高等學校中級以上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須參加職稱外語合格考試,其中外語免試對象,按閩人發(fā)(2002)152號等文件執(zhí)行。
6.所提交的期刊和論文,均須從新聞出版總署和中國知網(wǎng)下載的檢索證明(申報初級職務不作其要求)??蒲?、教研課題應提交已通過鑒定、驗收或已結題的佐證材料。
二、應提交的材料
參照各系列的申報表格材料(附后),所有申報材料的復印件按目錄順序左上角裝訂成冊,并經(jīng)人事處審核蓋章,不按要求整理材料不予受理。
三、工作安排
1.申報人員于2012年2月13、14日到人事處503室領取相關材料。
2.組織申報人員開會,時間電話通知。
4. 經(jīng)預審《簡明表》(A4紙質1份)及其它申報材料于2012年3月5日前報送人事處(原件及復印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送視為自動放棄。
5.申報材料公示時間:2012年3月7-13日,公示后的申報材料不得重新修改。
6.召開評審推薦會時間:2012年3月15-16日。
7.申報材料報送人事局、教育局協(xié)審后送省教育廳。
8. 報送預審表紙質材料的同時,還須通過省教育廳職稱管理系統(tǒng)提交電子文檔,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項
相關表格、文件等在人事處新聞動態(tài)欄的通知下載。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