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職能部門、教學單位:
我校按照《福建省職業(yè)院校“雙師型”教師認定指導性標準(試行)》(閩教師〔2017〕92號)文件精神組織“雙師型”教師的認定工作,按照文件精神每五年要認定一次,此次為我校按照新標準首次認定,之后將按照標準每年組織一次認定工作。請按照文件要求,通知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之前認定過的老師也要重新申報)。具體安排:
1.院系初審階段時:2018年12月10日-20日,請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相關表格按照文件要求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按照文件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匯總上報人事處。
2.人事處、教務處復審階段:2018年12月24日之前,請各個院系將符合要求的材料上交人事處逾期不予受理。人事處將會同教務處進行材料復核。
#閩教師〔2017〕9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職業(yè)院校“雙師型”教師認定指導性標準(試行.doc
雙師型教師資格認定表.doc
人事處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