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職能部門、教學教輔單位:
現將有關2014年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社會科學(教育管理)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正式在編在崗高校教師、實驗技術、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人員,符合相關系列職務評聘文件規(guī)定,具備申報相應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者。
二、評審條件及要求
1.高校教師、實驗技術人員、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人員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和評審辦法,仍按照閩教職[1997]010號、閩教職改[1998]012號和省相關系列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申報晉升或轉評教師、實驗技術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員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任職年限及任職條件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申報教師系列具備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4.晉升高校中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須參加職稱外語合格考試,其中外語免試對象,按閩人發(fā)[2002]152號文件執(zhí)行。
5.發(fā)表在論文集、增刊、??]?、特刊等刊物上的論文、學位論文以及未正式發(fā)表、出版的論著等,均不計入文件規(guī)定的論著數量。所提交的期刊和論文,均須附從新聞出版總署和中國知網下載的檢索證明。
6.申報人員必須對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抄襲、冒用他人論文、作品等不正當手段參評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兩年內不得申報參評,并予以通報。申報人員填寫、錄入和制作的材料內容要認真核對,表格(含紙質和電子表格)填寫規(guī)范、準確、真實。因材料不齊全或電腦錄入錯誤,影響評審結果,由申報人本人負責。
三、提交的評審材料
1.《評審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預審表)、《評審高校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預審表)各1份,不同系列分開填寫,用A3紙打印。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人事處網站下載);
3.《福建省高等學校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福建省高等學校中、初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適用于實驗、工程、圖書資料等系列)、《福建省高等學校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簡明表》各一式30份。簡明表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并單獨裝袋(初審通過后再打印);
4.教師資格證書(教師);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在職提升學歷的,必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學歷證明(須有二維驗證碼);
6.現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聘任書;
7.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外語免試審批表;
8.本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六門主要課程進修證書,成績單(教師);
9.高等教育理論培訓合格證書(教師);
10.教育管理基礎理論、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單(教管人員);
11.任現職期間年度接受繼續(xù)教育證書;
12.獲獎證書;
13.業(yè)務自傳(實驗技術);
14.近一年教案、教師工作量登記表(教師);
15.教育管理人員從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來的思想政治、工作情況以及研究成果情況總結,對所承擔工作進行科學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見(3000字左右);
16.任現職以來論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關檢索證明;
17.男55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教育管理人員計算機等級考試成績單。
四、工作安排
1.各系列《簡明表》、《預審表》于6月12日前分別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報人事處505室,郵箱:chq_160@163.com(文件名:姓名+類別)。并提交所有申報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送視為自動放棄。
2.公示時間:2014年6月16-22日,公示結束后材料不得修改。
3.推薦會時間:2014年6月28日。
五、其它
文件及有關表格在人事處網頁通知下載。
人事處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